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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鹏: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途径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08

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全局大局,系统阐释了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没有农业强国就没有整个现代化强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不全面的”。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这些特征出发,农业强国之“强”应体现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多元化食物供给能力强,促进农民增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能力强,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和美有效治理能力强,促进农业全过程绿色节约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为世界粮食生产和稳定供给贡献能力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秉持系统观念,探索整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多元化食物供给。一是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二是要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加强种质库建设和良种研发工作,并注重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和普及。三是要推进农业机械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特别是推动数字化为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消费等方面全面赋能。四是要树立大食物观。通过向森林要食物、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等,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五是要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遵循市场规律,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六是要加强合作实现共赢。通过促进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合作,构建全国不同区域的农业协作机制,深度参与国际市场等,实现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现代化以及多方共赢。

提升农民生产经营能力和就业水平,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要不断增强和拓展农民获得工资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的能力与途径。通过搭建就业信息发布、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服务平台,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民在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就业提供更多岗位;通过着力提升小农户经营能力并采用合作和联合的方式融入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联合,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从制度上保障农民更好分享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要促进人才、土地、资金、技术、数据、产业向乡村汇聚,为乡村建设提供支撑;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乡村产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相互促进。通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有效治理之间的良性互动,坚持不懈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推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在农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全过程做到绿色和节约。在生产环节,应重点推广绿色、有机、循环农业耕作方式,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应用先进的农业科技,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流通和销售环节,应通过建设现代仓储设施,发展冷链物流、电商直播、精简包装等,实现节约和绿色发展;在消费环节,也要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同时,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我国要积极承担大国责任、体现大国担当,运用现代农业科技和农业管理方式为欠发达国家提供农业援助和支持,积极参与全球粮农治理,持续为世界粮食生产和稳定供给作出中国贡献。

来源:皇冠新闻网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2023年02月01日 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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